時間:2018-03-01 23:48來源: 作者:佚名 點擊:次
關于發(fā)布《福建省造價電子數據交換導則》(2017版第1次修訂部分)的通知
閩建筑[2017]64號
根據《關于<省建筑安裝工程費用定額>(2017版)在簡易計稅法適用方面有關事項的通知》(閩建筑[2017]56號)和我省現行計價規(guī)定,省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總站組織修訂了《福建省建設工程造價電子數據交換導則》(2017版第1次修訂部分),現予發(fā)布,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。
本通知僅發(fā)布變動內容,其他仍按《福建省建設工程造價電子數據交換導則》(2017版)(閩建筑[2017]21號)執(zhí)行。施行過程中有何問題,請逕向省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總站反映。
附件:
福建省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總站
2017年12月29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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