時間:2015-05-27 22:55來源: 作者: 點擊:次
建設發(fā)〔2015〕175號
根據(jù)我廳《關于印發(fā)2013年度省建筑節(jié)能及相關工程建設地方標準制修訂計劃的通知》(建設發(fā)〔2014〕103號),由浙江大學建筑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等單位主編的《居住建筑節(jié)能設計標準(修訂)》已通過審查、公示和備案,現(xiàn)批準為浙江省工程建設標準,編號為DB33/1015-2015,自2015年11月1日起施行。
其中,第4.1.5條、第4.2.1條、第4.2.2條、第4.2.4條、第4.2.5條、第4.2.7條、第4.2.9條、第4.2.10條、第4.2.11條、第4.2.12條、第4.2.13條、第5.0.1條、第5.0.2條、第6.1.1條、第6.1.2、第6.3.3條、第6.3.5條、第6.4.3條、第6.4.4條、第6.4.6條、第6.4.7條、第6.4.8條、第7.2.1條為強制性條文,必須嚴格執(zhí)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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浙江省住房和城鄉(xiāng)建設廳
2015年5月13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