時間:2018-03-01 23:48來源: 作者:佚名 點擊:次
湖南省造價管理總站
關于印發(fā)《湖南省仿古建筑及園林景觀工程消耗量標準(補充子目二)》的通知
湘建價安〔2017〕59號
為配合推進“雙修雙改”工作,合理確定和有效控制園林景觀工程造價,我站組織編制了《省仿古建筑及園林景觀工程消耗量標準(補充子目二)》(以下簡稱《補充子目二》),現印發(fā)給你們,并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
一、《補充子目二》與2014年《湖南省建設工程計價辦法》及《湖南省建設工程消耗量標準》配套使用。
二、《補充子目二》的取費標準按《湖南省住房和城鄉(xiāng)建設廳關于調整補充增值稅條件下建設工程計價依據的通知》(湘建價〔2016〕160號)執(zhí)行。
本通知自2017年12月1日起施行。
實施過程中,如有任何意見或建議請及時反饋至省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總站。
聯系電話:0731-84165435。
湖南省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總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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