時間:2018-12-08 15:36來源:福建省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總站 作者:閩建價〔2018〕48號 點擊:次
各設區(qū)市造價站、平潭綜合實驗區(qū)造價站:
根據《關于規(guī)范我省建設工程價格信息發(fā)布及使用有關事項的通知》(閩建筑[2017]17號)的要求,我站組織編制了《2018年福建省建設工程定額相關材料綜合價格》(以下簡稱本材料價格),現(xiàn)予發(fā)布。并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
一、編制工程預算造價,使用我省建筑、安裝、市政、園林等專業(yè)工程定額的相關材料,如原(輔助)材料、周轉性材料、構配件、零件等,工程所在地未發(fā)布其綜合價格信息的,可參照本材料價格或進行市場詢價確定。
二、本材料價格包括不含增值稅材料綜合價格及含增值稅材料綜合價格,價格包括材料原價、運雜費、運輸損耗費等。
三、本材料價格的增值稅按“一票制”考慮,即按照貨物運輸混合銷售以貨物增值稅率計算。
四、本材料價格將根據市場情況進行不定期調整補充,在福建省建設工程造價信息網站發(fā)布。
附件:2018年福建省建設工程定額相關材料綜合價格(略,請登錄“福建省建設工程造價信息網WWW.FJGCZJ.COM”下載)
福建省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總站
2018年12月4日
預留gg3